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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是有偏见的,这跟长期以来中美之间在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对立是有关联的,也跟中美之间在地理上的距离太远有关联,因为那时交通不普及、不方便。
福门就是一个对中国很不了解的美国人,在他看来,中国不好,很可怕;而且他告诉我,世界上有一个“大中国”,一个“小中国”。我对他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小中国”是“大中国”的一部分,他不那么理解。这也难怪他,因为他接受的教育可能就是这样,而且在那时,台湾出产的东西充斥着美国的市场,而大陆的东西在美国根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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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好多次“小出血”的经验,那是福门邀请我去咖啡店喝咖啡,是我付了账。
在八十年代,中国留学生个个都是省钱用的,为的是国内太不容易赚钱了,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省了钱到中国来用,要买足电视机、冰箱之类的八大件、四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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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乔治•福门家享受了一次家宴,才让我领受到了美国人是怎样请客的。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人虽然不富裕,但是对待客人总是付出全部的,甚至会付出比自己拥有的还要多。有这样想法的我,在接到了福门家宴的邀请以后,下意识地把自己的肚子饿得扁扁的,准备到老外家里去饱餐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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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福门是我的老师,虽然我这样称呼他时,他有点“客套”。 美国人一般比较“诚实”,我相信他的“客套”不是虚的,他在任何场合将我介绍给别人时,都把我称为他的朋友。
其实,把我称作他的朋友,是有很多道理的。
其一,我跟他是同月同日生,虽然他比我大五岁。世界上巧事不多,发生了,就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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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菲斯,有三个“KING”,猫王就是一个“KING”。
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猫王埃尔维斯走红,到1977年埃尔维斯过世,在中国,摇滚乐是被称认作为颓废音乐的,因此,极少有人会提到埃尔维斯,自然很少有人会知道他。但是,那时全世界几乎都知道猫王。
作为一位摇滚乐大师,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是无人可以比拟的,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他是摇滚乐的偶像和象征。埃尔维斯于1935年1月8日出生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埃尔维斯虽不是第一位演唱节奏与布鲁斯的白人歌手,却是第一位将美国乡村音乐和布鲁斯音乐融进山地摇滚乐中的白人歌手,如果他没有将流行歌曲、福音音乐、甚至兰草音乐或歌剧式的渲染完全调和成一体,他可能不会变成一个主流的超级明星。他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天性不羁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等成为了猫王的标签,使他成为世人狂热崇拜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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