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学前教育政策在内的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为实现该阶段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学前教育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并非普世真理,而是该历史阶段学前教育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这个阶段,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没有相应的政策去导向、规范和护航,叫做政策“缺席”;在这个阶段不能解决的问题,依然通过政策的推行试图去解决,叫做政策“无能”。学前教育政策的“缺席”和“无能”都会导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失衡,甚至失败。
学前教育政策“缺席”
避免学前教育政策“缺席”,是需要有一定远见的,这种远见主要来自对与政策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宏观把握,而不是基于对学前教育学科性质本身的认识。没有这种远见,学前教育政策往往会处于被动的“缺席”状态,忙于应对出现的问题,甚至不得不采用“矫枉过正”的办法加以补救,致使政府的工作处于被动的状态。
例如,大批农民工进城,这已经不是近些年才发生的事情了,这本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过程的必然,是改变我国城乡结构的重大事件。农民工进城必然带来其子女有没有机会进入幼儿园以及进入什么样的幼儿园的问题,必然带来留守儿童的问题等,对于这类重大的事件,我们在相应的政策方面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得怎么样?有没有政策“缺席”?
可以说,有些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农民工子女入园以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等方面是存在着政策“缺席”甚至是严重的政策“缺席”的。我国实行了数十年之久的城乡两元体制没有为农民工进城所带来的子女学前教育问题留有空间,我们已经习惯了的学前教育管理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不管在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层面上都不愿意轻易改变。但是,在滚滚而来的民工大潮面前,相关的政策“缺席”会是很可怕的事情,它会影响民生,会危害社会稳定。我们已经经历了不少这样的事件:一方面我们下令关闭甚至取缔一些为民工子女提供服务的、不合格的幼儿教育机构,另一方面我们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为这些民工子女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教育服务,结果导致社会不安定事件的产生。
有时,政策“缺席”似乎有点无奈,因为某项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一定会与其他方面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所谓的“牵一发,动全身”。还是以制定为民工子女入园问题的政策为例,要推行一项比较合理的政策,必然会涉及到诸如经费从哪里来,教师从哪里来等一系列棘手的微观层面的问题;会涉及到诸如民工潮的流向,城市对民工的容纳能力等中观层面的问题。但是,相比较诸如维护现今和未来的社会稳定,推进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等一类重大的宏观层面上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政策的“缺席”不仅是不应该的,而且是不可容忍的。
应该看到,学前教育政策“缺席”是不可怠慢和延迟的,不能等到学前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去考虑政策的制定,更不能等到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依然麻木不仁。一般而言,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往往会经历一个过程;而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起效会存在时滞问题。因此,在某些教育政策从无到有、从存在到有效的过程中,政策十分容易处于“缺席”的状态,这就需要政策的制定者具有敏锐的“嗅觉”和气魄,对需要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并有能力付诸实践。
学前教育政策“无能”
教育政策“无能”指的是所制定和推行的教育政策不能获得预定的效果,对教育实践起不到规范和管理的作用,即使强行实施,也只能治标,不解决根本问题。造成教育政策“无能”的原因可能有两个,其一是教育政策自身的能力限度,诸如政府的实际能力超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没有预期到的特殊性,所推行的政策与目标群体的接受程度不相一致等等;其二是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存在主观犯错的倾向,这些倾向往往起因于政策制定者过分信奉某些理性,或过于感情用事,或急于办成某事而不顾实情,或谋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而不顾大局等等。教育政策“无能”原本已经会对学前教育事业带来损害,如若各级政府还要强行推行“无能”的教育政策,那么会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更大的损害。
我国是一个幅员广阔、地区差异极大的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一统性往往会导致学前教育政策的“无能”,具体地说,在一个地区能够推行的政策,在另一个地区可能会成为“无能”的政策;在同一个地区中的某些地区能够推行的政策,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成为“无能”的政策。
例如,对幼儿园教师培养和培训的规范和要求,政策的导向、规范和管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途径、方法和结果以及实施对教师教育的方案制定、经费流向、人员配置等等。面对“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的重点放在农村”等上位规划和政策的要求,该如何制定下位的、可在实际操作中运行的政策,这是一个很实际的事情。如若不顾及上位规划和政策的要求,不顾及我国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实际水平和状况,不顾及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不顾及我国现今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的实际能力,只是凭借某些所谓的“先进理念”,凭借政策制定者的个人偏好,或者只是凭借政策制定者来自狭窄视野的自身经验等,那么就会使有关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政策处于“无能”状态。
具体地说,运用案例平台,让教师通过园本教研进行反思性教学研究,这是一个已经被一些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倡导和运用的途径和方法,对这些国家的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近些年来,这种途径和方法也被我国的学者引进到国内,在小范围内进行了试用,并获取了一些经验。但是,如果将这样的做法变成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在大规模的范围内推行,要求这个范围内所有的教师都按照这样的要求进行专业发展,并以此作为评价依据,那么这样的政策和行动就可能成为“无能”的了。之所以说其无能,是因为这种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所依据的理论十分艰深,所基于的方法并非我国的幼儿园教师所习惯使用;也是因为这种途径和方法对教师的素质有相当高的要求,而且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费。之所以说其无能,是因为这样的政策和行动一旦大规模推行,其应该具有的“原味”就会被泛化和异化,其应该具有的价值不仅难以得到实现,而且还会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特别是教师的时间和精力。譬如说,在教师还不懂得如何做观察、纪录、案例、成长档案等的情况下,要求教师都去做,不只增加了教师的负担,而且所做的事情并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事情,不仅起不到积极的作用,有时反而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观察、纪录、案例、成长档案这一类的事情是非常难做的,不是“想当然”就能做的,可以肯定地说,就连很多参与教师培训的专家都没有经由过专业的训练,他们也不会准确地做,甚至在错误地做;就连很多参与评估的专家都没有经由过专业的训练,他们也不知道孰对孰错,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去进行评估。
不是辨别“是非”,而是抉择“取舍”
包括学前教育政策在内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全社会利益以及自身利益的需要对社会生活所做出的行为准则,其本质是政府对社会实行权威性的利益分配,由政府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综合和博弈的过程。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学前教育政策所要解决的是大多数人所面临的问题,应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其主要价值取向,而不是学前教育的学理所具有的属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满足所有人利益的普惠式改革的空间越来越小。在“发展是硬道理”前提下实施的“效率优先”政策,导致了社会的多元和差异性的增大,带来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这种状态必然导致政策制定者和推行者面临两难,对任何一项所制定的政策,都会产生“不是这部分人不如意,就是那部分人有意见”的状况,因此,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常常不在于辨别“是非”,而在于抉择“取舍”。
抉择“取舍”,是一种你来我往的博弈。博弈过程是一个“权衡”的过程,是一个运用智慧的过程。学前教育政策制定者和推行者要有代表大多数人(包括社会弱势群体)的立场,要有气度,要有远见,要有“革自己的命”的勇气;要避免“乌托邦式的理性”,要避免感情用事,要避免想当然式的思维,要避免维护自己和小集团利益的狭隘做法,这样才有可能解决学前教育的政策“缺席”和政策“无能”的问题。